天猫双11发货时间已定 事关违约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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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汉聪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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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双十一的逼近,各项准备活动正在进行中。此时天猫商家需注意了,昨天天猫官方公布了双11发货时间以及交易流程调整公告,其中对双11期间天猫商家的发货时间、交易流程等做出了明确规定。

据了解,今年天猫双11规定的发货时间与以往相同,要求在大促期间的订单最晚在11月20日前发货,11月25日前可查询到物流状态。

具体要求为,2016年11月11日00:00:00~2016年11月17日23:59: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,商家(虚拟类目除外)须在2016年11月20日23:59:59前发货并交由物流公司揽件,且确保在2016年11月25日23:59:59前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(揽件、中转、派送、签收等)。

同样的,依然对部分商品类目如家具建材类、生鲜类等放宽发货时间要求。

上述大促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,定制、预售、家具建材类设置预约发货时间的商品以商品详情页的描述为准,其他特殊情况双方自行协商而定;家具建材大件类商品应自消费者付款之日起20日内完成发货;生鲜类商品可在2016年11月25日23:59:59前发货并能够查到物流状态(揽件、中转、派送、签收等);其他特殊情况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而定。若天猫商家没有遵循上述发货时间规定,将按延迟发货处理。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30%(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)作为违约金。

交易流程方面,在上述大促期间产生的有效订单,通过快递、EMS发货的,发货后15日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通过平邮发货的以及天猫国际商品,发货30日后,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;家装分阶段等订单则以订单信息为准。

同时,由于大促期间流量巨大,除分销平台(供货商和分销商的采购单)及虚拟订单外,天猫将在2016年11月11日当天关闭未发货订单的申请退款功能。

投诉维权方面,相对应的,在2016年11月11日00:00:00~2016年11月17日23:59:59期间付款的天猫订单,截至2016年11月20日23:59:59,消费者无法选择“缺货”或“未按约定时间发货”作为申请维权的原因,也无法选择“延迟发货”作为投诉原因。

如需申请介入,在2016年11月11日00:00:00到2016年12月11日23:59:59期间申请介入的天猫退款、退货维权,消费者和商家应在申请介入的5日内上传凭证,且商家应在消费者完成举证后2日内进行处理,逾期未处理的,维权将自动流入人工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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