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双11”半数促销品价格先涨后降,违法成本较低成主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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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双十一已经过去了这么久,但是双十一遗留下来的问题依然存在,消费者忍受了通宵熬夜的拼单,忍受了慢如蜗牛的物流,最终拿到手的宝贝还可能一分钱的便宜也没占到,说好的大促销呢?最近国家发改委相关报告称,今年双十一狂欢节中超过五成的促销产品价格先涨后降、四分之三的畅销品先涨后降。有专家称,商家的价格欺诈违法成本较低是主因。

大部分促销产品接近全年最低价

国家发改委在12月29日发布《2015年“双十一”综合信用评价报告》,这是其发布的首个“双十一”信用评价报告。报告指出,大部分促销商品都接近2015年最低价,但在750多万件促销产品中,仍有过半数的产品出现了事先提价、当天降价的情况,部分甚至提价至200%以上。

该报告认为,电商在价格、物流、售后、支付、交易、质量等方面诚信有了很大进步,但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强。

最近几年的“双十一”前夕,国家发改委均召集阿里巴巴京东集团、1号店、唯品会等20多家国内知名交易网络平台和130多位网店经营者当日共同签名,承诺“诚信守法经营,不售假不刷单”。不过,部分商家还是玩“先涨后降”的价格游戏,忽悠消费者。

主因:违法成本较低

一位电商人士说,中国制造业企业和零售业平均利润率也就有10%左右。但有些大型电商平台打出的促销手段是5折,而且参加大促的商家必须执行,在平时已是低价销售的情况下,真正半价并不现实可行,加上高昂的平台引流成本还有利润可言?故实则“明降暗涨”、“先涨后降”盛行。

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认为,“先涨价后打折”违反了《价格法》的规定。由于打折促销仍是商家吸引客流的最有力手段,监管部门对商家以及电商平台“先涨价后打折”的惩处措施较轻,执法力度不够,商家的违法成本较低。

有业内人士建议,国家在立法层面上,也应该与时俱进地加强电子商务立法,并通过基层法院的调研,选取典型案例加以公示,为处理这一领域的纠纷打通司法救济的渠道。

国家发改委表示,将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,改善营商环境、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、净化网络消费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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